由我方负责施工的十堰市郧西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因工程需要现对该项目的郧西县文化体育中心工程对外进行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二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勋西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193448m²,总建筑面积为73970.4m²,其中A区体育馆总建筑面积21435.9 ㎡。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A区体育馆钢结构工程,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钢结构工程完成钢结构部分深化设计并经项目原设计院的认可,钢结构部分的制作(含无损检测)、安装(含拼装)、涂装(含底漆、面漆、防火涂料等),完成与钢结构主体相连接的幕墙和金属屋面的埋件、连接件及开孔等相关工作,完成各类钢结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申报工作并负责按审批的方案实施,直至钢结构专业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同时配合招标人办理竣工资料、施工图预算、结算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近3年内(2017年1月至今)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一个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近3年内(2017年1月至今)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三)投标人必须已纳入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根据招标需要:本次招标采取“兼投不可兼中”原则,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与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各级单位发生过合同、经济、技术纠纷仲裁或诉讼的劳务企业及其负责人,以及有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或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属于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领导人亲属的。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资格审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5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商务管理部(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中南新苑西区一楼西侧门)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或电子邮件发送。
(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日16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商务管理部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中南新苑西区一楼西侧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3号中南新苑西区一楼西侧门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7-87336922